中草药杂志

期刊简介

               《中草药》杂志是由中国药学会和天津药物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期刊,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创始于1970年1月。1992年荣获首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一等奖; 2002年荣获中国期刊方阵“双奖期刊”;2003年1月荣获第二届国家期刊奖(期刊界最高奖);2005年1月荣获第三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2005—2010年连续6次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2006年荣获天津市优秀期刊“特别荣誉奖”;2008年荣获“中国精品科技期刊”;2009年荣获“新中国60年有影响力的期刊”和“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2010年荣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中国新闻出版行业最高奖)。本刊为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位居中药学期刊之首。多年来一直入选美国《化学文摘》(CA)千刊表,并被美国《国际药学文摘》(IPA)、荷兰《医学文摘》(EM)、荷兰《斯高帕斯数据库》(Scopus)、美国《乌里希期刊指南》(Ulrich’s Periodicals Directory)、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波兰《哥白尼索引》(IC)、英国《质谱学通报(增补)》(MSB-S)、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JST)、美国剑桥科学文摘社(CSA/ProQuest)数据库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本刊被收录为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中草药》杂志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由中国知网独家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报道中草药化学成分;药剂工艺、生药炮制、产品质量、检验方法;药理实验和临床观察;药用动、植物的饲养、栽培、药材资源调查等方面的研究论文,并辟有中药现代化论坛、专论、综述、新产品、企业介绍、学术动态和信息等栏目。承蒙广大作者、读者的厚爱和大力支持,本刊稿源十分丰富,为了缩短出版周期,增加信息量,本刊自2011年1月起由A4开本每期168页扩版为208页,定价35.00元。国内邮发代号:6-77,国外代号:M221。请到当地邮局订阅。如有漏订者,可直接与本刊编辑部联系。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欢迎与中外制药企业合作,宣传推广、刊登广告(包括处方药品广告)。中草药杂志社网上在线投稿、审稿、查询系统已开通,欢迎广大读者、作者、编委使用。                

公考打破“35岁门槛”消除职场年龄歧视

时间:2023-04-13 15:54:35

目前,全国已有近30个省份启动了2023年度公务员省考招录,其中27个省份将在本周末拉开考试的序幕。备受舆论关注的报考公务员“35岁及以下”年龄门槛限制,今年多地有了变化,近年很多省区放宽了部分岗位的年龄限制。(红星新闻 2月21日)

  其实,35岁左右正值事业发展的“黄金阶段”,如果35岁的人在职场上遭遇无人问津的尴尬,这对职场人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不小的损失。要知道,评价一个人是否能胜任工作,35岁从来就不是标准,更不应该成为将他们拒之门外的所谓“门槛”。在工作能力、态度等方面,35岁及以上的合格职场人并不会输给更年轻的任何一个群体。消除职场年龄限制,可以为劳动者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也能让职场中的人员更有干劲。

  从法律上看,在公务员考试报考年龄限制上,公务员法仅要求为年满18周岁,并未对招录年龄上限给予规定,多省份在公考中放宽年龄限制,也是对该法律规定的执行。当然,在很多地区公务员招录规定中,有明确的“35岁年龄限制”,这样的规定是否合适、有无违背上位法公务员法,恐怕也是值得审视的问题。

  虽然目前打破“35岁门槛”的做法,还集中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岗位,但相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舆论的继续关注以及专家学者的呼吁跟进,公考解除年龄限制的范围会越来越广。因为在公务员队伍中,决定他们能否尽职履责、为民服务的同样不是35岁年龄限制,而是一颗初心和专业的技能、素养。部分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相应年龄限制,但多数职位应面向所有求职者开放,让大家各凭所能去争取,这应是被冠以“国考”“省考”名头的公务员招录考试该有的气度和风范,也是在为全社会的招聘单位树立标杆。

  职场中的年龄歧视或不合理的限制等问题,并非一日之寒,彻底消除也难一蹴而就,但这个问题正在被逐渐重视。很多遭遇不公正对待的求职者也开始勇于发声与维权,正是全社会各方的点滴努力,汇聚成了对抗职场年龄歧视的强大力量。现在连公考都已经“放低姿态”,作出改变,其他行业不能再守着“老黄历”搞年龄歧视了。

  公考放宽年龄限制的示范效应不可小觑,而在这个逐步消除职场年龄歧视的过程中,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机构也要担起责任,对涉嫌年龄歧视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处理,让其尝尝违法违规招聘的苦果。同时,在受歧视者维权方面提供便捷渠道、法律咨询援助也颇为必要,只有让遭遇不公者有底气且低成本实现维权,大搞年龄歧视的用人单位才能有所收敛。

  当然,“职场老人”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学习、钻研新事物新技术,让自己保持竞争力。在呼吁全社会打破“35岁门槛”的同时,大家也要主动打破在工作能力、心态、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自我设限,抛弃“职场老人”的优越感、躺平思维、养老心态,永远以“新人”的姿态面对工作中的每一次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