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草药》杂志是由中国药学会和天津药物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期刊,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创始于1970年1月。1992年荣获首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一等奖; 2002年荣获中国期刊方阵“双奖期刊”;2003年1月荣获第二届国家期刊奖(期刊界最高奖);2005年1月荣获第三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2005—2010年连续6次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2006年荣获天津市优秀期刊“特别荣誉奖”;2008年荣获“中国精品科技期刊”;2009年荣获“新中国60年有影响力的期刊”和“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2010年荣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中国新闻出版行业最高奖)。本刊为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位居中药学期刊之首。多年来一直入选美国《化学文摘》(CA)千刊表,并被美国《国际药学文摘》(IPA)、荷兰《医学文摘》(EM)、荷兰《斯高帕斯数据库》(Scopus)、美国《乌里希期刊指南》(Ulrich’s Periodicals Directory)、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波兰《哥白尼索引》(IC)、英国《质谱学通报(增补)》(MSB-S)、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JST)、美国剑桥科学文摘社(CSA/ProQuest)数据库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本刊被收录为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中草药》杂志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由中国知网独家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报道中草药化学成分;药剂工艺、生药炮制、产品质量、检验方法;药理实验和临床观察;药用动、植物的饲养、栽培、药材资源调查等方面的研究论文,并辟有中药现代化论坛、专论、综述、新产品、企业介绍、学术动态和信息等栏目。承蒙广大作者、读者的厚爱和大力支持,本刊稿源十分丰富,为了缩短出版周期,增加信息量,本刊自2011年1月起由A4开本每期168页扩版为208页,定价35.00元。国内邮发代号:6-77,国外代号:M221。请到当地邮局订阅。如有漏订者,可直接与本刊编辑部联系。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欢迎与中外制药企业合作,宣传推广、刊登广告(包括处方药品广告)。中草药杂志社网上在线投稿、审稿、查询系统已开通,欢迎广大读者、作者、编委使用。
评审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如何确保公正性?
时间:2024-11-18 16:53:04
在评审政策实施过程中确保公正性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可以采用的方法:
一、评审团队方面
多元化:确保评审团队成员来自不同的背景,包括但不限于不同的专业领域、机构、地域等。例如,在学术论文评审中,除了邀请本领域的资深专家,还可以包括跨学科的学者,以减少因单一学术流派或小团体利益导致的偏见。
独立性:评审人员应该与被评审对象没有利益关联。如在政府项目招标评审中,严禁评审人员与投标企业存在亲属关系、经济利益关系等。可以通过要求评审人员签署利益冲突声明来保证这一点。如果发现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应及时更换评审人员。
2.培训与资质认定
专业培训:对评审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包括评审政策、标准和流程的详细解读。培训内容可以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让评审人员清楚了解如何公正地运用评审标准。例如,在艺术作品评审培训中,通过分析不同风格艺术作品的评分案例,使评审人员学会摒弃个人审美偏好,依据既定的艺术价值、技术难度等标准进行评审。
资质认定:建立评审人员资质认定体系,只有经过考核并获得资质的人员才能参与评审。考核内容可以包括专业知识测试、模拟评审考核等。如在医疗科研项目评审中,评审人员需要通过对医学科研前沿知识和评审规则的考核,才能参与实际评审工作。
二、评审标准方面
明确性:评审标准要清晰、具体,避免模糊的表述。
客观性:尽可能采用可量化的指标。
2.一致性与稳定性
一致性: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审人员要统一按照相同的标准进行评审。可以通过定期的评审小组会议、标准解释文档等方式确保评审人员对标准的理解和运用一致。例如,在软件产品质量评审中,对于软件的易用性标准,所有评审人员都要依据相同的用户体验原则和操作便捷性的衡量尺度来打分。
稳定性:评审标准在评审周期内应该保持相对稳定,避免中途随意更改标准而影响公正性。如果确实需要调整标准,要提前向所有被评审对象和评审人员公布,并说明调整的原因和影响。
三、评审流程方面
透明化:评审的整个过程要尽可能透明。从评审通知的发布、评审材料的提交要求到评审结果的公示,所有环节都要向社会或相关群体公开。例如,在政府科研基金评审中,评审通知要在官方网站等渠道广泛发布,详细说明评审的各个环节和要求;评审材料提交后,要告知被评审对象材料的接收情况和后续流程。
可追溯性: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对评审过程中的每一个决策、每一次沟通都进行记录。这样,在出现争议或质疑时,可以追溯评审过程,查看是否存在不公正的行为。例如,在建筑工程奖项评审中,记录每一位评审人员对项目的评价意见、打分情况以及小组讨论的过程等。
2.监督与申诉机制
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监督小组,对评审过程进行实时监督。监督小组可以检查评审人员是否遵守评审政策、标准和流程,是否存在不公正的行为。例如,在高校职称评审中,学校的纪检部门可以作为监督小组,检查评审过程中的投票情况、材料审核情况等。
申诉机制:建立畅通的申诉渠道,允许被评审对象在认为评审不公正时提出申诉。申诉受理机构要及时、公正地处理申诉,重新审查相关评审环节。例如,在企业供应商资质评审中,供应商如果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专门的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申诉材料,委员会要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