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草药》杂志是由中国药学会和天津药物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期刊,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创始于1970年1月。1992年荣获首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一等奖; 2002年荣获中国期刊方阵“双奖期刊”;2003年1月荣获第二届国家期刊奖(期刊界最高奖);2005年1月荣获第三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2005—2010年连续6次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2006年荣获天津市优秀期刊“特别荣誉奖”;2008年荣获“中国精品科技期刊”;2009年荣获“新中国60年有影响力的期刊”和“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2010年荣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中国新闻出版行业最高奖)。本刊为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位居中药学期刊之首。多年来一直入选美国《化学文摘》(CA)千刊表,并被美国《国际药学文摘》(IPA)、荷兰《医学文摘》(EM)、荷兰《斯高帕斯数据库》(Scopus)、美国《乌里希期刊指南》(Ulrich’s Periodicals Directory)、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波兰《哥白尼索引》(IC)、英国《质谱学通报(增补)》(MSB-S)、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JST)、美国剑桥科学文摘社(CSA/ProQuest)数据库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本刊被收录为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中草药》杂志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由中国知网独家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报道中草药化学成分;药剂工艺、生药炮制、产品质量、检验方法;药理实验和临床观察;药用动、植物的饲养、栽培、药材资源调查等方面的研究论文,并辟有中药现代化论坛、专论、综述、新产品、企业介绍、学术动态和信息等栏目。承蒙广大作者、读者的厚爱和大力支持,本刊稿源十分丰富,为了缩短出版周期,增加信息量,本刊自2011年1月起由A4开本每期168页扩版为208页,定价35.00元。国内邮发代号:6-77,国外代号:M221。请到当地邮局订阅。如有漏订者,可直接与本刊编辑部联系。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欢迎与中外制药企业合作,宣传推广、刊登广告(包括处方药品广告)。中草药杂志社网上在线投稿、审稿、查询系统已开通,欢迎广大读者、作者、编委使用。
专利的授予条件有哪些?保护期又是从何时起算?
时间:2024-01-12 10:05:04
专利授予条件及保护期
1. 专利授予条件
专利是对发明者或者技术创新者的创新成果所进行的一种法律保护。要获得专利授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新颖性:该技术或者发明不能被任何人所熟知或者公开过。它必须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处于前所未有的状态。
(2)创造性:该项技术或者发明必须有足够的创新性,不能只是一种常规的技术改进,而应是一种与已有的技术相比较而言有较大的进步。
(3)工业适用性:该项技术或者发明必须可以用于实际生产或者应用。
2. 保护期的起算
专利保护期是指专利持有人获得专利权之日起的有效期限。专利保护期的起算时间不同于专利申请被受理的时间。 一般来说,保护期分为两种: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1)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起算时间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计算;
(2)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起算时间也同样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并不一定是专利申请日。为了获得更好的保护效果,许多国家允许优先权申请。这意味着,当一个专利申请人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他在一定期限内在其它国家和地区相对该项专利享有优先权。在这种情况下,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应该是优先权申请日。
总之,为了获得专利授予,申请人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的条件。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则从专利申请日或者优先权申请日开始计算,根据专业类型、地理位置和国别不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