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草药》杂志是由中国药学会和天津药物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期刊,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创始于1970年1月。1992年荣获首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一等奖; 2002年荣获中国期刊方阵“双奖期刊”;2003年1月荣获第二届国家期刊奖(期刊界最高奖);2005年1月荣获第三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2005—2010年连续6次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2006年荣获天津市优秀期刊“特别荣誉奖”;2008年荣获“中国精品科技期刊”;2009年荣获“新中国60年有影响力的期刊”和“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2010年荣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中国新闻出版行业最高奖)。本刊为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位居中药学期刊之首。多年来一直入选美国《化学文摘》(CA)千刊表,并被美国《国际药学文摘》(IPA)、荷兰《医学文摘》(EM)、荷兰《斯高帕斯数据库》(Scopus)、美国《乌里希期刊指南》(Ulrich’s Periodicals Directory)、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波兰《哥白尼索引》(IC)、英国《质谱学通报(增补)》(MSB-S)、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JST)、美国剑桥科学文摘社(CSA/ProQuest)数据库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本刊被收录为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中草药》杂志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由中国知网独家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报道中草药化学成分;药剂工艺、生药炮制、产品质量、检验方法;药理实验和临床观察;药用动、植物的饲养、栽培、药材资源调查等方面的研究论文,并辟有中药现代化论坛、专论、综述、新产品、企业介绍、学术动态和信息等栏目。承蒙广大作者、读者的厚爱和大力支持,本刊稿源十分丰富,为了缩短出版周期,增加信息量,本刊自2011年1月起由A4开本每期168页扩版为208页,定价35.00元。国内邮发代号:6-77,国外代号:M221。请到当地邮局订阅。如有漏订者,可直接与本刊编辑部联系。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欢迎与中外制药企业合作,宣传推广、刊登广告(包括处方药品广告)。中草药杂志社网上在线投稿、审稿、查询系统已开通,欢迎广大读者、作者、编委使用。
阿莫西林使用不当,药店出事了!
时间:2025-04-15 09:24:39
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药店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然而,最近一则关于某药店出售阿莫西林引发问题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背后不仅涉及到药品销售的规范性问题,更牵扯到公众对于抗生素使用的误区和风险认知。
阿莫西林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半合成青霉素类广谱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多种细菌感染,如耳部感染、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由于其广泛的抗菌谱和相对较好的耐受性,阿莫西林成为了许多医生处方中的首选药物之一。然而,正是由于这种广泛应用,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出现。
在某城市的一家连锁药店内,有顾客反映购买到了过期的阿莫西林胶囊。这一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公众的担忧和讨论。经调查发现,该药店确实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部分药品未能及时下架,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潜在风险。这不仅暴露了个别药店在药品管理上的漏洞,也反映出当前药品监管体系仍有待完善的地方。
除了药店的管理问题之外,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公众对于抗生素的错误使用。许多人在感冒、发烧时自行服用阿莫西林,认为这样可以快速缓解症状。殊不知,这种做法不仅可能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还可能掩盖病情,延误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中国抗生素滥用现状及其对策》的研究报告指出,我国抗生素的使用量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患者的自我药疗造成的。
阿莫西林作为一种处方药,其销售应该受到严格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所有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才能销售。然而,现实中仍有一些药店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违规出售处方药,甚至不需要处方即可购买。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公众的健康构成了威胁。
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应该如何正确使用阿莫西林呢?首先,当出现感染症状时,应立即前往正规医院就诊,由专业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使用抗生素,以及选择合适的药物。其次,即使确诊需要使用阿莫西林,也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用药,不可随意增减剂量或提前停药。最后,购买药品时要选择信誉良好的药店,并注意查看药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避免购买到过期或假冒伪劣产品。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加强对药店的日常监督检查至关重要。可以通过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施飞行检查等方式,确保药品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控。同时,加大对违法销售处方药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而震慑不法分子。
药店出售阿莫西林引发的问题提醒我们,无论是药品销售方还是消费者自身,都需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合理的用药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不受侵害。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成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面对疾病时做出科学、理性的选择,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健康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