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草药》杂志是由中国药学会和天津药物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期刊,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创始于1970年1月。1992年荣获首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一等奖; 2002年荣获中国期刊方阵“双奖期刊”;2003年1月荣获第二届国家期刊奖(期刊界最高奖);2005年1月荣获第三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2005—2010年连续6次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2006年荣获天津市优秀期刊“特别荣誉奖”;2008年荣获“中国精品科技期刊”;2009年荣获“新中国60年有影响力的期刊”和“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2010年荣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中国新闻出版行业最高奖)。本刊为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位居中药学期刊之首。多年来一直入选美国《化学文摘》(CA)千刊表,并被美国《国际药学文摘》(IPA)、荷兰《医学文摘》(EM)、荷兰《斯高帕斯数据库》(Scopus)、美国《乌里希期刊指南》(Ulrich’s Periodicals Directory)、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波兰《哥白尼索引》(IC)、英国《质谱学通报(增补)》(MSB-S)、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JST)、美国剑桥科学文摘社(CSA/ProQuest)数据库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本刊被收录为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中草药》杂志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由中国知网独家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报道中草药化学成分;药剂工艺、生药炮制、产品质量、检验方法;药理实验和临床观察;药用动、植物的饲养、栽培、药材资源调查等方面的研究论文,并辟有中药现代化论坛、专论、综述、新产品、企业介绍、学术动态和信息等栏目。承蒙广大作者、读者的厚爱和大力支持,本刊稿源十分丰富,为了缩短出版周期,增加信息量,本刊自2011年1月起由A4开本每期168页扩版为208页,定价35.00元。国内邮发代号:6-77,国外代号:M221。请到当地邮局订阅。如有漏订者,可直接与本刊编辑部联系。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欢迎与中外制药企业合作,宣传推广、刊登广告(包括处方药品广告)。中草药杂志社网上在线投稿、审稿、查询系统已开通,欢迎广大读者、作者、编委使用。
下月起,这类药店禁止医保结算!速查影响
时间:2024-12-25 11:51:31
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医保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下月起,将有一类药店因特定原因被禁止医保结算。这一新规对广大消费者和药店经营者都会产生不小的影响。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解析这一变化的原因、具体规定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政策变动。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相关要求,医保结算的有效身份凭证包括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综合服务刷脸终端设备、社保卡+社保卡密码、身份证+医保码密码。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使用,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然而,一些药店在实际操作中并未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导致医保资金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进一步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最新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办法》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此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处方药也不得开架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已经出台了“一律禁止定点药店经营非药品”的规定。例如,安徽亳州市谯城区发文鼓励全区药店引进当地花茶产品,以提高本地花茶品牌的知名度。文件明确指出,定点药店销售花茶(非药产品)时,不得以“医保定点”为由拒绝执行。定点药店应引导群众使用非医保方式购买,严禁将超出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产品纳入医保结算。
这一新规的实施背后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加强医保基金的安全管理是首要目标。通过严格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行为,可以有效防止医保资金被滥用或挪用。其次,这也是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如果允许定点药店随意经营非药品,可能会导致部分药店利用医保资源进行不正当竞争,从而扰乱市场秩序。最后,这一政策还有助于提升药店的专业服务水平。专注于药品的销售和服务,可以让药店更加专注于提高服务质量,增强顾客的信任感。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这一新规可能会带来一定的不便。例如,以前在一些定点药店可以用医保卡购买某些保健品或日用品,以后将无法再享受这种便利。不过,从长远来看,这也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避免因误用医保资金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于药店经营者而言,新规意味着需要调整经营策略。一方面,药店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并遵守新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药店也需要考虑如何拓展其他销售渠道,以弥补因禁止使用医保结算而可能造成的收入下降。此外,药店还可以探索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的方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下月起实施的新规定将对药品零售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都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化,并做出相应的调整。通过共同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促进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政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