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草药》杂志是由中国药学会和天津药物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期刊,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创始于1970年1月。1992年荣获首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一等奖; 2002年荣获中国期刊方阵“双奖期刊”;2003年1月荣获第二届国家期刊奖(期刊界最高奖);2005年1月荣获第三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2005—2010年连续6次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2006年荣获天津市优秀期刊“特别荣誉奖”;2008年荣获“中国精品科技期刊”;2009年荣获“新中国60年有影响力的期刊”和“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2010年荣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中国新闻出版行业最高奖)。本刊为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位居中药学期刊之首。多年来一直入选美国《化学文摘》(CA)千刊表,并被美国《国际药学文摘》(IPA)、荷兰《医学文摘》(EM)、荷兰《斯高帕斯数据库》(Scopus)、美国《乌里希期刊指南》(Ulrich’s Periodicals Directory)、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波兰《哥白尼索引》(IC)、英国《质谱学通报(增补)》(MSB-S)、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JST)、美国剑桥科学文摘社(CSA/ProQuest)数据库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本刊被收录为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中草药》杂志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由中国知网独家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报道中草药化学成分;药剂工艺、生药炮制、产品质量、检验方法;药理实验和临床观察;药用动、植物的饲养、栽培、药材资源调查等方面的研究论文,并辟有中药现代化论坛、专论、综述、新产品、企业介绍、学术动态和信息等栏目。承蒙广大作者、读者的厚爱和大力支持,本刊稿源十分丰富,为了缩短出版周期,增加信息量,本刊自2011年1月起由A4开本每期168页扩版为208页,定价35.00元。国内邮发代号:6-77,国外代号:M221。请到当地邮局订阅。如有漏订者,可直接与本刊编辑部联系。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欢迎与中外制药企业合作,宣传推广、刊登广告(包括处方药品广告)。中草药杂志社网上在线投稿、审稿、查询系统已开通,欢迎广大读者、作者、编委使用。
评审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你知道吗?
时间:2024-11-14 16:10:38
评审政策的具体内容根据不同类型的评审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对医院评审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的具体内容的归纳:
一、医院评审政策的具体内容
医院评审政策主要由权威机构对医院进行评估和审核,以确保医院满足一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具体内容包括:
评审标准:
医院组织管理:评估医院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员配置等。
医疗护理质量:评价医院的医疗护理流程、患者满意度、医疗纠纷处理等。
药品管理:考察医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
设备管理:评估医院的医疗设备是否先进、完好,以及是否得到妥善维护。
评审流程:
医院提出申请:医院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评审申请。
材料审核:评审机构对医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自评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等。
现场评审: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医院进行现场评审,包括实地考察、访谈患者和员工等。
结果评定:根据现场评审情况,评审专家委员会形成评审结果和意见,并反馈给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
评审周期:
一般每3-5年进行一次评审。
评审周期开始前一年,由医院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评审意义:
提高医院内部管理水平,推动医院持续改进。
提升医院知名度和竞争力,吸引更多患者。
推动医疗机构改革,加强行业自律。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的具体内容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旨在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具体内容包括:
评审标准:
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科研诚信: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
实践能力:强调临床实践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通过量化评价反映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评审机制:
中、初级职称:继续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职称资格。
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正高级职称:可采取评审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鼓励基层服务:
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重点评价其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为长期在基层服务的人员提供职称评审的优惠政策。
特殊岗位人员优惠:
全科医生、援藏援疆援青及援外医疗队员、新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以及乡村振兴人才等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可以享受免除科研论文和课题要求的优惠措施。
提升信息化水平:
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职称申报、评审等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下放评审权限:
部分具备条件的三级医院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加强全过程监督:
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
实行职称评审回避制度,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此外,不同地区和不同医院还可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审标准和流程,以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因此,在参与评审时,建议医务人员详细了解当地的评审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