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草药》杂志是由中国药学会和天津药物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期刊,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创始于1970年1月。1992年荣获首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一等奖; 2002年荣获中国期刊方阵“双奖期刊”;2003年1月荣获第二届国家期刊奖(期刊界最高奖);2005年1月荣获第三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2005—2010年连续6次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2006年荣获天津市优秀期刊“特别荣誉奖”;2008年荣获“中国精品科技期刊”;2009年荣获“新中国60年有影响力的期刊”和“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2010年荣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中国新闻出版行业最高奖)。本刊为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位居中药学期刊之首。多年来一直入选美国《化学文摘》(CA)千刊表,并被美国《国际药学文摘》(IPA)、荷兰《医学文摘》(EM)、荷兰《斯高帕斯数据库》(Scopus)、美国《乌里希期刊指南》(Ulrich’s Periodicals Directory)、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波兰《哥白尼索引》(IC)、英国《质谱学通报(增补)》(MSB-S)、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JST)、美国剑桥科学文摘社(CSA/ProQuest)数据库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本刊被收录为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经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认定,《中草药》杂志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并由中国知网独家全文收录。本刊主要报道中草药化学成分;药剂工艺、生药炮制、产品质量、检验方法;药理实验和临床观察;药用动、植物的饲养、栽培、药材资源调查等方面的研究论文,并辟有中药现代化论坛、专论、综述、新产品、企业介绍、学术动态和信息等栏目。承蒙广大作者、读者的厚爱和大力支持,本刊稿源十分丰富,为了缩短出版周期,增加信息量,本刊自2011年1月起由A4开本每期168页扩版为208页,定价35.00元。国内邮发代号:6-77,国外代号:M221。请到当地邮局订阅。如有漏订者,可直接与本刊编辑部联系。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欢迎与中外制药企业合作,宣传推广、刊登广告(包括处方药品广告)。中草药杂志社网上在线投稿、审稿、查询系统已开通,欢迎广大读者、作者、编委使用。
论文投稿成功后可以改第一作者吗?
时间:2023-10-24 09:30:27
老规矩,我们先说结论:论文投稿成功后,一般是不允许更改第一作者的,但是,如果有充分理由,还是可以更改的。
在论文的投稿和发表过程中,第一作者通常是最主要的贡献者,他对论文的思路、实验设计、数据收集和分析以及论文的撰写负有主要责任。更改第一作者相当于改变论文的主要贡献者,这可能会引起争议和质疑。此外,很多期刊对作者及其顺序要求都非常严格,所以大多数期刊不鼓励更改论文署名作者名单,特别是论文进入审核阶段后。
如果确实需要更改第一作者,必须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原因来变更作者。编辑部通常不接受由于个人主观意识的错误而导致的更改,所给出的原因必须合情合理,如果确需更改,那么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需要所有作者亲自签署同意变更作者的声明。如果有新增或删除的作者,他们也需提供回复意见。
在变更的过程中导致刊期延后的,作者需要承担相应的结果。
在投稿前应仔细检查作者名单,确保论文的署名顺序是正确的。如果目前更换的第一作者并没有对研究做出任何显著贡献,这可能不符合发表道德,也可能影响文章的刊发甚至被退稿。
如果是因为原作者无法完成需要修改补充的论文内容,必须需要其他人进行补充,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添加新作者,但必须在修改回复中告知编辑和审稿人新添加的作者贡献了什么,并且要所有的作者都要亲自签名同意变更作者。
时间上,对作者名单的任何增删或更改作者顺序只能在稿件被录用之前,并且只有在得到期刊编辑批准后才能进行。一般来说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是不能换的,特别是通讯作者负责联系期刊,在注册投稿系统时就要确定。其他作者更改是可以协商的, 并且必须是合理的。
少数期刊接受录用后修改作者,但编辑必须操作这个修改过程,所以论文的发表时间可能会延迟。
稿件见刊后是无法更改作者的。
总之,在更改第一作者时需要注意各种事项,遵守期刊的投稿规定和要求,确保变更合理、合法和有效。